事业单位人员调动、调出:调出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登记表》,并由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单位行政公章→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州市人事局→州市人事局接到调入单位调档函后寄出调动人员档案→州市人事局接到调入地区调令后,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调入: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调出州市人事局→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填写的基本情况,审定调动理由,由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和盖行政公章和调动请示→提交办公会讨论,经审批同意发调档函→审查档案后经审批同意发调动函→调动人持调出单位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其他手续到州市人事局计划信息科报到→州市人事局计划信息科与调入单位衔接后,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办理行政、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对审批不同意的,人事档案退回原单位。
Copyright © 2019- hgz.or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