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需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只不过这个物业费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但也有一些房东会要求租住的客户自己缴纳,因为房子现在是租客居住的。也有一些房东自己愿意承担,但是每个月收取的租金可能会高一百两百元,所以其实这个物业费还是由租客来缴纳的。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咨询好房东,然后合同里也应该写明物业费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只不过这个物业费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但也有一些房东会要求租住的客户自己缴纳,因为房子现在是租客居住的。也有一些房东自己愿意承担,但是每个月收取的租金可能会高一百两百元,所以其实这个物业费还是由租客来缴纳的。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咨询好房东,然后合同里也应该写明物业费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一、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房屋出租给租赁人,并承担有关的修缮义务。因此租赁合同中出租方违约责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出租方未按照约定将租赁物及其附属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给承租人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二、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要求,或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的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赔偿承租人的损失。二、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房屋转租的风险:(1)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必须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归还占用的房屋。房屋转租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以后,次承租人应该归还占用的房屋,至于向承租人交付的押金、租金等;只能向承租人索要,而不能要求出租人归还,一旦承租人人去楼空、杳无音讯,恐怕已经支付的租金和转让费要落空了。(3)次承租人对商铺或店面的装修应当拆除,而不能折价归还出租方或者所有人。在商铺租赁中,租赁方往往要对商铺进行重新装修或改造;如果转租是获得出租人同意的,而且获得其装修或改造的同意意见的,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候,双方按照约定对装修物可以折价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方可以获得相当于装修物折旧后的价款,但在非法转租中,次承租人的这些权利都不再具备,一旦出租人不同意转租,次承租人必须将装修拆除并且回复房屋原貌,由此产生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物业费用一般由出租人交,出租人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只不过这个物业费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但也有一些房东会要求租住的客户自己缴纳,因为房子现在是租客居住的。也有一些房东自己愿意承担,但是每个月收取的租金可能会高一百两百元,所以其实这个物业费还是由租客来缴纳的。在租房的时候一定要咨询好房东,然后合同里也应该写明物业费应该由谁来承担。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如果出租人已将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公司备案,并取得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可以拒绝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物业费。出租人也可以先缴纳,再向承租人追缴,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2种观点: 一、租房的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1、租房的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要根据租房合同内容来决定:(1)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2)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租房合同主体是否合格;2、租房合同的客体是否合格;3、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4、租房合同内容是否齐全。一定要有租赁当事人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用途、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以及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3种观点: 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一、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房屋出租给租赁人,并承担有关的修缮义务。因此租赁合同中出租方违约责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出租方未按照约定将租赁物及其附属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给承租人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二、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要求,或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的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赔偿承租人的损失。二、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房屋转租的风险:(1)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是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必须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归还占用的房屋。房屋转租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以后,次承租人应该归还占用的房屋,至于向承租人交付的押金、租金等;只能向承租人索要,而不能要求出租人归还,一旦承租人人去楼空、杳无音讯,恐怕已经支付的租金和转让费要落空了。(3)次承租人对商铺或店面的装修应当拆除,而不能折价归还出租方或者所有人。在商铺租赁中,租赁方往往要对商铺进行重新装修或改造;如果转租是获得出租人同意的,而且获得其装修或改造的同意意见的,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候,双方按照约定对装修物可以折价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方可以获得相当于装修物折旧后的价款,但在非法转租中,次承租人的这些权利都不再具备,一旦出租人不同意转租,次承租人必须将装修拆除并且回复房屋原貌,由此产生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